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
青石峁气田2022年产建地面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众参与信息公告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应当通过其网站、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建设项目所在地相关政府网站,公开下列信息: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青石峁气田2022年产建地面工程
建设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盐池县
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钻井工程、地面工程、管线工程及配套的公用辅助工程。包括新建集气站4座、新建气井103口,新建产能4×108m3/a;配套建设管线工程、道路工程、公用辅助工程等。
二、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
地址:宁夏吴忠盐池县大水坑镇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
联 系 人:辛主任 联系电话:13991777561
邮 箱:120510613@q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评价单位: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环保厅高层三楼
联 系 人:董工0991-4182193 邮 箱:2421517402@qq.com
四、报告书和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zUBPhaKyrxJORAxc7FQ6bQ提取码:i741
报告书网络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bxsvi_Mnj_D8eTbICdZVVg提取码:phmf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按照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方式联系查阅纸质报告。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可通过网络链接下载的公众意见表并按要求填写后发送至环评单位联系人邮箱,或电话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人实名反馈相关意见。
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28日~2022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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